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民众生活水平的提高,国民对生活质量也有了更高的要求,同样的,作为生存的基础,住房需求也渐渐增加,现在我们想要的不仅仅是一栋房子,还希望有一个和谐美好的居住环境,但是现实中,一直有一颗“炸弹”埋在群众心底,那就是物业公司。一直以来物业与群众都是对立面,有时甚至是水火不容,但是现在物业管理基本上是每个小区必不可少的机构,包括一些办公楼和商场等区域也少不了物业的管理,物业标榜着为住户服务的宗旨,缴纳高额的物业费,有的物业还会代收居民水电费用,实际上他们征收的水电费用会比电业局及自来水公司要高,尤其是面对一些商户,或者企业客户,差额会更大,这足以证明物业公司的目的并不单纯是为了住户,他们还是以盈利为首要目的。
打开百度APP,查看更多高清图片业主们花费了大量的资金,却没有得到相应的服务,有些物业服务态度恶劣,甚至乱增收卫生费,仿佛他们才是这个小区的主人,这里就是他们的“山头”,久而久之,矛盾越积越深,社会上繁衍出了一个“物业究竟该不该存在”的问题。其实,任何事情的存在都具有两面性,摒除掉一些恶劣的物业服务现象,小区内的安全卫生和公共秩序,以及门禁安保系统,公共场地,设施设备的维修和保养,都离不开小区物业的管理,在一个公共居住环境中,如果没有物业的管理和服务,首先住户的安全是最大的问题,小区内的门禁安保系统得不到完善,其次小区内的卫生问题,如果没有保洁的打扫,仅凭各住户的自觉性,是很难有一个优美的居住环境的,这些都离不开物业的管理。
前段时间杭州保姆纵火案被推上了舆论的风口浪看,一时成为社会上的热点新闻,这件事情虽然实质上是保姆的恶意纵火,但小区物业的消防设施的不完善,无疑也是这场悲剧的原因之一,这次事件再次将物业公司与广大群众对立起来,作为一个极具代表性的服务行业,不恰当的管理,只注重个人利益而忽视客户的需求,往往断送的都是自己的前程,买房之前夸夸其谈,“我家住在森林里,我家住在大海边”等等类似的夸大广告,交房后发现,绿化率远不足之前所见,前段时间在抖音上看到某小区将绿化草地铺满转,欲改成停车位,这一荒谬行为引起了业主公愤。大部分小区物业都会将楼道,电梯内,过道里设置广告牌位,但是这些收入的广告费却尽数被物业公司收入囊中,这些行为像一堵墙堆砌起来将业主与物业公司隔阂更甚!
针对这些现象,最近颁发的《民法典》有了明确规定,很多地方都颁布了新的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了物业新的收费标准,有很多不合理的收费标准都被取消。比如物业公司未与业主签订物业合同或物业自行规定的收费可以不用交纳。由于物业的失职,服务不全面,导致的小区环境差,公共设施设备损坏,所产生的损失和所需维修费用,均应由物业承担。另外,国家规定,小区公共区域对外租赁所挣得的收入,应由小区全体业主所有,比如类似外租车位,广告位等收入,均应住户之间平分而非物业公司私有。除此几条之外,还有许多规定都保障了业主的权利与利益,业主与物业之间的矛盾得到了极大的缓和,随着物业新规的普及,越来越多的地方对物业服务进行重新的调整与优化,结合实际论述,想要全面取消物业不太现实,不过在物业新规的约束与指导下,物业服务会越来越成熟,越来越贴合民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