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和谐物管创建工作,进一步促进全市物业管理扩面提质,巩固和发展文明城市创建成果,按照《2010年度和谐物管创建工作方案》的部署,成都市房产管理局于4月1日-4月7日会同区房管局、行业协会、行业专家,对主城区98个需重点整顿的小区及物业服务企业进行了物业管理与服务专项督查。
专项督查工作采取“突击检查”和“暗访”方式,分组、分片区、分阶段的形式进行,将一直持续到年底。第一阶段的督查工作,重点解决建筑区划内服务不规范、维修不及时、业主投诉多、服务态度差,媒体负面报道等突出问题。此次督查工作,由市、区两级物业管理主管部门、市物业管理协会工作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六个组分别负责。截止4月8日,共督查98个小区(其中:高新区13个,成华区14个,青羊区11个,金牛区16个,锦江区15个,武侯区29个),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76份,资质调查通知书6份,责成区房产管理局行政执法通知书2份。
督查中存在较为普遍和突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员进出验证登记制度定期巡逻制度落实不到位,巡查作业记录不完,车辆停放管理制度不完善、责任不明确;二是对消防、监控等设施设备的维养,部分企业不重视,维护不到位,存在设施设备安全隐患;三是环境卫生不同程度存在维护不到位;四是物业服务相关信息公示不到位;五是服务不规范、服务态度差等。针对存在问题的小区,督查组已当场指出,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76份,并责成区房产管局督促其限期整改。
下一步,将继续对重点整顿的小区及企业进行现场督查、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不到位、效果不明显,未达到物业服务相应等级标准规定的,予以行业通报批评、信用扣分等处理;对问题较为严重并拒不整改的,予以资质调查并依法处理;对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未保持资质条件的,依法予以吊销、撤销资质。
成都市房产管理局
2010年4月13日